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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2-12-12    阅读数:1311

哈尔滨工业大海)

校教发〔201257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关于印发《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办、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生政策

1.每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按照国家和校本部要求,各院(系)制定当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确定工程硕士管理负责人,并报送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和招生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和校本部制定的政策执行,严禁非法办学机构和个人中介参与在职工程硕士招生,严禁异地办学。

3.各院(系)应以企业为依托集中办班,由企业的教育处或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学校一般不接受考生的单独报名。单独报名的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所报考学科工程领域负责人联系,就近挂靠在企业班级统一管理。

4.各工程领域的招生学员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可以跨年度安排授课。

5.各院(系)通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笔试GCT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组织复试。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3年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按国家学位办有关要求,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占录取总数的10%以内;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所占的比例单列,但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数的20%;破格录取名单由各院(系)审查,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考生情况,统一上报破格录取名单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也可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但应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每年7上旬(具体时间以国家当年的通知为准)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报考院系”一栏,如果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主管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则“报考院系”栏中应填“威海校区”。

3.每年7中旬(具体时间以国家当年的通知为准)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每年10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考生在报考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还需进行资格审查。

2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且学校概不退还相关报考及培养费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查阅招生目录中各工程领域的开班地点,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未按要求填写的将默认为哈尔滨。开班地点外的考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时请按招生目录要求认真填写“报考院系”一项,以此确认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3.报名费:80/GCT和专业课共160元,以国家当年的规定收费为准)。

4.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与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硕士生二者不得兼报。

三、考试管理

(一)考试方式

1.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入学办法。

2.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只在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日、俄之一)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各占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第二阶段,综合测试考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考试时间

GCT联考和专业课考试时间见国家和哈工大网站通知。

四、录取

每年1-2月,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进行录取,招生名额由学校自定。

、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主题词:非全日制硕士  招生  通知

哈工大(威海)学校办公室            2012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