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转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12-19    阅读数:195

各院(系):

现将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转发如下,请各院(系)培养单位一定要通知到每个导师和每个学生,严厉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特此通知,望周知。

附件一:黑学位联〔2012〕2号_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_《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研究生处

  20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