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转发如下,请各院(系)培养单位一定要通知到每个导师和每个学生,严厉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特此通知,望周知。
附件一:黑学位联〔2012〕2号_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_《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研究生处
时间:2012-12-19 阅读数:195
各院(系):
现将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转发如下,请各院(系)培养单位一定要通知到每个导师和每个学生,严厉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特此通知,望周知。
附件一:黑学位联〔2012〕2号_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_《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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