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鼓励研究生充分利用暑假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今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推迟到第二学年的秋季学期初完成,并将论文开题成绩纳入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中。请各院(系)认真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组织工作及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修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开题的组织及审核工作
1、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
(1)论文开题时间须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由各学科组织开题评议小组,采取答辩的方式对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审查评议。每个评议小组由5名及以上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
2、论文开题的审核工作
(1)学位论文开题审核的重点,一是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是否合理等。二是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取得的重要研究结果等,据此对学生的时间投入和科研能力进行评价。
(2)论文开题的评议结果采用五级分制,记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不超过25%,“及格、不及格”不少于15%。
(3)从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论文开题成绩在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及国家奖学金评定中所占的权重有较大提高,请各院(系)要特别重视论文开题审核工作,确保论文开题审核成绩的公平与公正。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
1、工作的组织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由各院(系)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主任)负责组织。
2、评定原则
各院(系)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细则应体现学科特点,综合考虑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开题成绩、导师评价和德育综合表现等。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如下:
(1)硕士生课程成绩。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仍执行原方案,课程成绩在奖助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40-60%。
(2)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论文开题工作及科研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其在奖助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30-50%。
(3)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其权重不超过5%。
(4)德育综合表现。对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可以适当加分,其权重不超过5%。
三、时间安排
4月下旬-5月中旬 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研究修改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征求学生意见
研究生处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