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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5-06-11    阅读数:535

校学位201531

各院(系):

根据黑教育科技中心函20121号《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5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执行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本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认证。

二、认证范围

20151月至20157月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在此期间不能获得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不允许报名。

三、认证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XXXX院(系)2015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数据》(以下简称《认证数据》)(格式及填写内容详见“数据示例”),研究生处汇总后报送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并出具《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为中文认证报告)。认证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证者以适当方式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查询。

认证结束后发放认证报告。全日制研究生在院(系)提交学位认证数据10个工作日后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认证报告,已离校的学生请自行安排同学或朋友代领;非全日制研究生认证报告随学位证书一起发放。

四、具体安排

请符合认证条件的并愿意参加学位认证的研究生填报《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申请表可手写也可打印,但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将《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及100元认证费报各院(系)教学秘书。

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填写《认证数据》,于2015624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认证数据》纸质版(要求经办人及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及电子版统一交到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报本部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将申请表认证费及学位认证数据报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院(系)提交的《认证数据》为上报省里的最终学位认证数据,如认证数据错误而导致《学位认证报告》错误,其后果由院(系)承担。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校区研究生处

�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学位认证数据示例-院系填报

2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