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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时间:2015-08-08    阅读数:146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院(系)、学科应认真组织进行。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由学科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检查小组成员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硕士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要求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3周内完成。

3、硕士生通过论文中期检查2个月后方可办理硕士学位答辩手续。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和取得的研究结果;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后续研究计划;

5、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三、中期检查的审核

1、中期检查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汇报,10~15分钟接受检查组提问。

2、检查小组应对硕士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论文中期检查结果记为合格不合格 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成绩按不合格记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必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中期检查。第二次中期检查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

3、各检查小组应总结检查的总体情况,包括应受查人数、实受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总结上报所在院(系),并保存至学生毕业。

4、各院(系)、学科应加强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硕士生后期研究工作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