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

时间:2015-08-08    阅读数:220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和院(系)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开题工作安排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必须先经导师审阅同意,方能申请开题。

2、由各学科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采取答辩方式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审查评议。评议小组由教授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

3、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由各院(系)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确定,但一般应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鼓励研究生利用暑假进一步丰富开题报告内容。

4、开题报告通过六个月以上方可办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

4、预期达到的目标;

5、已完成的研究工作与进度安排;

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

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8、主要参考文献。

三、对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报告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重点阐述第二项中的12345条。

2、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不应作为参考文献。

3、硕士论文开题以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评议小组提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

四、论文开题的审核

论文开题的评议结果采用五级分制,记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一般优秀不超过25%合格不合格不少于15%。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及格的研究生必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

五、开题报告的保存

开题报告结束后,评议小组应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文献综述、研究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并上报各院(系)教学秘书,由院(系)负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