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工作地点在威海校区的博士生导师拨付助研津贴手续不方便的问题,经校本部研究生院和财务处、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和财务处同意,导师可以自愿选择在威海校区直接交付博士生助研津贴,具体办法如下:
一、横向卡转账方式
导师持《导师拨付助研津贴通知单》到威海校区财务处将助研津贴转账至助研津贴经费卡,导师办理完毕将第三联交到威海校区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邮寄到校本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据此为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
二、劳务费拨付方式
导师在每月10日之前,将已签字的劳务费单据交至威海校区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报账事宜,并将拨付情况上报校本部研究生院。
研究生处联系人:周老师,办公地点:H341室,办公电话:5687145。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