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进入结题的项目包括2017年经校本部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4项, 进入中期的项目包括2018年经校本部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7项。详细名单见附件2。不参加结题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采取院(系)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提交院(系),院(系)经审查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复审后统一报送校本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照立项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三、提交材料和时间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4),原则上项目延期申请不超过1次。
2.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前,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或《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处(H楼341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hitwh.edu.cn。
研究生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