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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阅读数:453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进入结题的项目包括2017年经校本部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4项, 进入中期的项目包括2018年经校本部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7项。详细名单见附件2。不参加结题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采取院(系)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提交院(系),院(系)经审查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复审后统一报送校本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照立项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三、提交材料和时间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4),原则上项目延期申请不超过1次。

2.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31日前,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或《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处(H341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hitwh.edu.cn

  

附件1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附件2 2019年度校级项目需结题和中期名单.xls

附件3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4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 哈工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研究生处

                                          201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