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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阅读数:15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242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校本教研〔201918号)精神,现开展黑龙江省和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省级重点委托项目

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其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点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4年结题需提前一年申请延期)。

(二)省级一般研究项目

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省一般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3年结题需提前一年申请延期)。

二、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旨在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形成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2019年校本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选题范围、申报要求、管理与经费、结题要求等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2)。

2.学校以此次申报校本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基础,择优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推荐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的教研项目需重新填写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主持人如有在研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本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所在院(系),院(系)经初审、排序后,于2019614日之前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2及电子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一式1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行H341室,电子版发至yjsc@hitwh.edu.cn

  

附件1 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