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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08    阅读数:10

各院(系):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并推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发展,现组织2019年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教育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健全教学体制机制、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强化实践育人、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四)对于已获得教育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五)各院(系)限报1项,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建议整合。

二、评审程序

(一)校区初评

各院(系)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校区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本部研究生院。

(二)学校评审

学校拟定于11月中旬召开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1),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3)准确填写。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册(一式一份),需加目录,封皮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首页,此册材料顺序为:封皮—目录—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的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此册材料中所有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为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原件由校区专家组审核后返还。

纸质版Ⅱ:推荐院(系)填写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Ⅰ:上述1-6项纸质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件,文档命名为“院(系)简称-主持人姓名”,如“船舶学院-某某某”。

电子版Ⅱ: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2),命名为“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推荐院(系)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处34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c@hitwh.edu.cn

截止时间:2019111日(星期五)17:45,请严格遵守时间。

联系电话:5687145,联系人:周滈。

附件1: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填报说明.doc

    

                                          研究生处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