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的通知》(研院发〔2024〕19号),现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进度要求为结题的项目包括2022年及以前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1)。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校区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完成结题材料并提交至研究生处,经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照理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三)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成果一般包括实践成果和研究成果:
1.实践成果,以项目立项审批为准,要突出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效果。
2.研究成果,如论文、教材、著作等,原则上要求项目主持人要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公开成果,项目参加人有相关成果,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及项目编号。
(1)对于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综合类改革项目须至少在核心期刊或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1篇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研论文。
(2)对于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按照当年立项申报的要求,面上项目须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核心项目须在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或在学术交流会议上至少完成教学管理类报告1次或获优秀论文奖1项;重点项目须在教育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SSCI收录的期刊或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
为鼓励教改项目对教育教学实践的驱动作用,面上项目、核心项目若为课程类或案例类建设项目,可以以出版著作或教材、形成示范课或案例成果或数字资源,以及参加教学研讨交流、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替代,但替代成果禁止重复使用,不可使用于受资助的其他项目结题。
重点项目考虑到为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做准备及发表SSCI、CSSCI的现实困难性,可以以核心期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3篇替代,或者发表(含录用)核心期刊2篇并同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获省部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导学思政团队、课程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案例、精品课程等奖项;B.编著工信部规划教材,或作为指导教师获研究生创新竞赛等奖项;C.提请上级的建议被采纳。
(四)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项目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所在学院党委负责人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研究报告(Word版):字数不低于8000字,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理论成果及实践措施、推广应用及影响、研究建议等。结题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秀,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开研究报告供借鉴学习,请认真撰写。
4.项目如有人员调整申请,需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附件4,项目主持人签字纸质版)。
5.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版):包括相关论文(含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
6.《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5,签字盖章PDF版),填写此表时按实际支出如实填写。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仅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中期检查
(一)验收对象
进度要求为中期的项目包括2023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1)。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验收形式
项目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自查、学院及校区审查和学校形式审查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完成研究进展等自查材料,经学院审查后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备案,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和警示。
(三)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表》(附件7,签字盖章纸质版及PDF版,仅项目主持人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若有完成的相关成果,成果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
3.项目若满足结题要求,可以提前申请结题,材料提交和制作要求同结题材料。
三、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5月6日(周一)12:00前。
2.报送方式:依据相关要求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H33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
3.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王一帆(电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