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育评价改革2024年重点推进事项》等文件精神,校区现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三个选题方向专题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引导各单位补短板、锻长板,有组织、有方向性地形成新一批各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成果,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上发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
加快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超前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大思政教育,把“学做人”和“成大器”有机融入培养全过程,培养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2.围绕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探索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新方式,加快建立全方位参与协同育人的新机制,建构更加开放和充满活力的博士生教育体系;
3.围绕培养流程各要素,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探索激发博士研究生学习研究主动性的招生模式、育人方式、培养体系、管理体制、评价及保障机制;
4.围绕高水平导师队伍建设,探索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和潜心育人环境,建构优秀教师培养更加优秀学生的团队育人、平台育人、科研育人机制及特色做法;
5.其他与博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改革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经,坚持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分类规划和深入推进两类学位发展、融通创新。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聚焦制约两类学位分类发展的关键问题,深入打造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链条,探索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分类优化培养方案、分类加强教材建设、分类健全培养机制、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分类建设导师队伍的“让学术更学术、让专业更专业”的途径和互通学习的“立交桥”;
2.推进重点领域分类发展改革,以基础学科博士生培养为重点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牵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探索两类学位分类特色发展的体系机制;
3.大力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硕博士培养改革,激活产教融合动能,探索人才培养的体系重构、流程再造、能力重塑、评价重建,全面推动各专业学位结合自身特点深化改革创新;
4.尊重规律,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探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整体提升人才培养全链条、各环节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和工作管理链的匹配度。
5.其他与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三)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和评价机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多元的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推动构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2.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标准建设,加快建立卓越工程师培养评价新标准,着力破解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
3.破除“五唯”破解“唯帽子”难题,加快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探索科教融汇协同育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本硕博贯通培养、长周期评价支持的体制机制,营造潜心治学、全心育人、追求创新、注重贡献的环境;
4.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形成针对关键节点、重要突破的绩效评价,引导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5.其他与评估评价数字化建设和质量监测、国际化评价等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密切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及其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项目。
2.为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本学科及领域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人才培养特色做法,对各选题方向不严格限定申报数量;建议各单位对同一选题方向的申报项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在某一专攻方向(特色或问题)重点建设。
3.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等)合作项目成员不超过9人;每人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汇总报送至研究生处。
3.校区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项目管理和结题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果实现、经费使用由项目主持人负责。
2.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实施1年后,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审查项目的结题成果及应用情况。
3.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按照项目获批立项的预期成果完成相关任务,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教材、著作等,实践成果要突出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及其效果。
五、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主持人签字PDF版)。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PDF版)。
2.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
3.报送时间:2024年8月14日17:00前。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