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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科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同行专家评阅实施办法

时间:2024-08-28    阅读数:5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海洋科学学科专家组会议讨论,威海校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制定了《海洋科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同行专家评阅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有关程序

1. 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同行专家评审在博士生预答辩通过后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评审的具体工作由校学位办负责,评阅方式采用匿名评阅,需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检测服务平台评阅。

2. 评阅专家数量3人,评阅专家应为本学科、本专业或者相关学科、专业熟悉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研究内容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如果论文形式为实践成果,则行业评阅专家应是具有博士学位且高级职称的专家。

3.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员、留学生、超出学制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在国家及学校进行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采用匿名评阅且评阅专家数量为5

4.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采用纸制版评阅,匿名送审范围为我校保密委员会认定具有保密资质的高校、研究所或企业进行评阅,可以提交不超过5个要求回避的单位名单。

5. 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前,博士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2)为避免不公正评审,可以同时提交不超过5名要求回避的专家名单。

6. 为保证专家有充分时间审阅,评阅时间一般为6周。

二、专家评审意见处理办法

1. 专家评审意见分为:

A: 创新性成果突出,无须修改或小修后答辩

B: 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要求,须进一步修改后答辩

C: 基本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要求,须较大修改后答辩

D: 没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要求,不同意答辩

     2. 评审后续处理工作

1如评阅意见均为A,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经其指导教师确认后,申请答辩。

2如评阅意见2A1B,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一周,经其指导教师确认后,可申请答辩。

3如评阅意见1A 2B3B,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两周,经其指导教师确认后,可申请答辩。

4如评阅意见出现1C,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一个月,修改后上交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报告,经其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专家审核同意,可申请答辩。

5)如评阅意见出现2C3C,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两个月,修改后上交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报告,经其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专家审核同意,可申请答辩。

6评阅意见出现1D、其余均为B及以上,或有1位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即便获得C及以上评价结论)时: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次送审。

a)须参考评阅意见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并写出修改说明;

经导师审核同意,博士学位申请人将修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修改报告》、同行专家评阅意见一并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学位评定分委会指定2位委员审阅通过后,报送校学位办再次送审,再审专家为3

b)再审后创新点不成立少于2个且意见均为C及以上,则可以申请答辩;再审意见有一份为D或有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时,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再次送审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均为D,则执行本项第(8)条。

7评阅意见中有1D 、其余有1C及以下,或有24位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即便获得C及以上评价结论)时:须进行认真修改或补充,修改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送原专家再审。

8评阅意见有两个及以上D,或全部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即便获得C及以上评价结论)时: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较大调整或补充,修改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且须重新进行预答辩。

9)当评阅专家大于3人,且返回大于3份评阅意见时,选取最差的3份意见参照(1-8)条处理。

学位申请程序终止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对论文内容进行较大调整或补充,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如该博士生学位申请时限不足6个月则不再受理该生的预答辩申请。

三、其它事项

如有1位专家评阅意见判定为“D”时,如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意见“D”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术复核,须明确提出理由及有关说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专家复核,做出复核决定,如果复核同意,重新组织专家评阅,具体评阅专家数量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制定。再次专家评阅返回评阅意见均为“C”及以上,则可以申请答辩;再次专家评阅返回评阅意见有“D”,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如果复核不同意,需按照上文规定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自复核决定给出之日计算。

如存在学术评价之外的极特殊情况,由海洋科学学科和威海校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决。

 

 

 

威海校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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