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办法》(哈工大威研发〔2022〕71号)有关要求,校区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基本奖助学金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组成。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说明如下:
一、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校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办法
202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由所在学院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细则由各学院制定并执行。
三、其他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得参评或享受各类奖学金。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