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卓越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校区使命与成效驱动研究生教育系统化改革,构建新时代杰出人才培养体系,现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与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项目性质和申报类别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属于校级项目,为更好地顺应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发展需要,校级项目类别设立重点项目、核心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
(二)选题范围
项目选题应聚焦研究生教育内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培养“学术大师、工程巨匠、业界领袖和治国栋梁”四类高层次人才的核心要素,探索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不同学科特点的教育理念、机制体制、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实践模式等,以“卓越、改革、创新、开放、融合”的发展思维,探索使命与成效驱动的系统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育人模式和有效路径,面向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校区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因各学院及所含学科的发展不同,面临的问题和重点培育的特色建设也不同,本次项目申报不再设置项目指南。一般而言,重点项目选题应立足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发展需要,体现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核心项目选题要聚焦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或重大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参考价值;面上项目选题应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实践探索的前沿和动态,解决教学或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1.校区项目申报,要立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和下一步建设重点(问题)及专攻培育方向(特色)。重点项目和核心项目申报要有全局性、聚焦本单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和专攻的特色建设;面上项目申报以有效解决教育教学或管理中心的实际问题为主,依据教学或工作实践需要申请。
2.项目主持人及其参与人,应是校区在岗的教师,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为确保研究质量,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参与人限报2项,且必须实际参与项目开展。
3.项目主持人及其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项目;教师如有在研的校级、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已结题的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
(四)其他
1.项目申报不限定名额。项目研究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果实现、经费使用由项目主持人负责。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实施1年后,项目自检提交研究进度等相关情况,项目实施2年后,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审查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应用效果。项目结题要求可参考本通知结题条件(二、结题验收),确保能够按期结题。
3.项目研究经费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哈工大威研发〔2022〕42号)执行,其中重点项目2万元/项,核心项目1.5万元/项,面上项目1万元/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PDF版);
2.《项目推荐单位审查意见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仅党支部书记及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学院盖章PDF版)。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和验收形式
进度要求为结题的项目包括2021年及以前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附件4)。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审核、校区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完成结题材料并提交校区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照立项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二)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成果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1.结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项目主持人要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公开成果,项目参加人有相关成果,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
对于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课程建设及综合类改革项目须至少在核心期刊或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研论文。对于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须在教育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SSCI收录的期刊或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核心项目须在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或在学术交流会议上至少完成教学管理类报告1次或获优秀论文奖1项;面上项目需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交流会议上发表(含录用)教学管理类论文至少1篇。
2.结题的实践成果,以项目立项审批为准,要突出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效果。
(三)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5,Excel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6,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仅党支部书记、所在学院党委负责人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项目研究报告(Word版):字数不低于8000字,内容包括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国内外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理论成果及实践措施、推广应用及影响、研究建议等;
4.项目如果有人员调整申请,需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附件7,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仅项目主持人签字);
5.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版):包括相关论文(含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
6.《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8,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
7.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9,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版,仅申请人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三、中期检查
(一)验收对象和验收形式
进度要求为中期检查的项目包括2022年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附件4)。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项目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自查、学院及校区审查和学校形式审查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完成研究进展等自查材料,经学院审查后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备案,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和警示。
(二)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表》(附件10,签字盖章纸质版及PDF版,仅项目主持人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若有完成的相关成果,成果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
3.项目若满足结题要求,可以提前申请结题,材料提交和制作要求同结题材料。
四、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6:00前。
2.报送方式:依据立项申报、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报送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H33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
3.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王一帆(电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