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特别是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任务,加快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统筹一体发展,按照上级部门及教育部关于新时代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科技人才培养的要求,现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教育教学过程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通过课程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校企协同育人等,涵育学生家国情怀,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培养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同时,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机制,挖掘各学科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上的先进做法及特色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程教育变革,加快形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新样板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哈工大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
二、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应聚焦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特别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内涵发展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高质量完成、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卓越工程师人才为出发点,以打造培育一支能够服务重点领域“卡脖子问题解决的战略科技生力军为人才培养标准。选题应聚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1)如何培养崇高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领导力、工程伦理等素质;(2)如何筑牢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如何练就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解决能力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2.项目要瞄准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模式变革,关注交叉学科和校企深度融合等培养中的难点,积极探索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重构路径,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研究与实践。
3.面上项目选题应密切跟踪国内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前沿,解决教学或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4.项目名称自拟,要求题目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参加人限报2项,且必须实际参与项目开展。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跨校区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面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硕博士培养经验),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限报一个项目。
四、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2.5年。项目实施1年后,按要求提交研究进度等相关情况;项目实施2年后,学校陆续组织结题验收,审查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应用效果。
2.如期获得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4.面上项目须在相关期刊或教学研讨会议上发表(含录用)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卓越工程师培养相关的教改论文至少2篇。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6.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在中国知网不超过20%。
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及word版(无须盖章)。
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专项)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无须盖章)。
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学院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需学院主管领导、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4.所有申报材料请于7月26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提交至H33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不限定名额。经校区遴选推荐的项目,学校将组织评审。
2.面上项目最高资助额度1万元/项。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必须按进度合理执行经费,校区负责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经费管理与监督。
3.对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以及不接受检查或弄虚作假的项目,将记录在册,影响后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教学类项目,并追回已经拨付的资助经费。
4.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处(王一帆,0631-5687411)。
研究生处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