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和《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学团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一)项目及数量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学院限推荐1人。山东省十佳导师:各学院限推荐1人,可从当年或往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往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也需要填写推荐表及汇总表)。
(二)推荐参考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职在岗研究生导师,要兼顾行业产业等校外兼职导师。推荐人选应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和十佳导学团队
(一)项目及数量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各学院限推荐1个。山东省十佳导学团队:各学院限推荐1个,仅可从当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推荐。
(二)推荐参考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应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
三、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一)数量
各学院限推荐1人。
(二)推荐参考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在编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优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
四、学院推荐及材料报送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严格对照推荐参考条件,认真组织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各单位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往年已获表扬的,不重复表扬。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应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附件2-5),各学院经过考察推荐后,按照各项目推荐限额,由研究生教务员将推荐表(word版及学院签字盖章PDF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学院签字盖章PDF版)提交至邮箱yfwang@hit.edu.cn。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26日16:00前。
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王一帆:5687411)。
研究生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