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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遴选暨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阅读数:595

各学院(系):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遴选暨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8.已获批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校区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已获批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科课程、研究生课程)不再获批2023年度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

三、报送办法

1.校内申报材料提交:2022111316:00前。

2.校内评审申报提交材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需课程负责人签字,待校区评审结束,同意推荐后统一组织盖校区章)纸质版1份、PDF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PDF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需所在学院盖章)PDF版。相关材料纸质版送交至H339,电子,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

3.联系电话:5687411(短号7411)。联系人:王一帆。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书.docx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docx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docx 

研究生处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