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精神,搭建优秀教师交流展示平台,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办法》(校教管〔2020〕15号),决定开展第十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研究生课程)校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师德,为人师表。
(二)校区在编教师,从事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青年教师。教师需选择一门研究生课程参赛,不得本研竞赛兼报。
(三)已完成校区课堂教学准入环节,承担课堂教学任务满两年,且至少独立讲授过1门16学时及以上课程。
(四)参赛课程近两年督导评教结果为A,且授课教师无教学事故发生。
(五)学院(部)应为参赛教师指派一位指导教师(每人最多指导1名),可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各级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等担任。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保证青年教师在参赛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辅导和提高。
(六)曾获往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及青年教师研究生课程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赛。
二、竞赛内容及评价指标
(一)竞赛内容
1.教学文件:教师提供参赛课程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及教学日历。
2.教学演示:参赛教师提前准备三个教学节段(20分钟)的教学演示,由专家现场指定其中一个教学节段进行演示。
(二)评价指标
1.教案
教学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教学组织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利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
2.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定位准确;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教学方法运用恰当有效;作业、答疑、考核等环节完整,教学设计科学合理,体现“重能力、求创新”的累加式考核方法。
3.教学演示
教学内容: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难易适度,符合教学认知规律,适合相应层次学生需求;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
教学能力: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细致严谨,讲授熟练;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勇于创新的能力。
教学素质:教态大方、举止得体;语言清晰流畅,语速适中,表达准确生动。
教学手段:板书设计合理,字体美观工整、图表规范;多媒体运用恰当,效果好。
教学效果:教学特色和讲授风格突出,有感染力;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教学效果好。
三、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届竞赛持续时间约2个月,包括学院预赛、校区初赛、校级决赛三个阶段。
(一)学院预赛
6月18日前,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预赛,竞赛形式及内容不作统一要求,可根据教师参赛情况确定院级获奖等级及人数。学院(部)统一上报推荐参加校区初赛教师名单。
(二)校区初赛
6月中下旬,校区组织校区初赛,根据实际参赛人数决定具体流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参赛情况确定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名单。校区初赛内容主要包括:
1.教学文件(20分):包括参赛课程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及教学日历。
2.现场教学演示(80分):教师准备20分钟教学节段进行教学演示,由评委进行打分。
(三)校级决赛
7月举办校级决赛,进入校级决赛教师需参加现场教学演示,教师准备20分钟教学演示节段。学校依据各单位推荐人数确定最终决赛名单,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学校专家组根据选手现场教学表现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励办法
(一)学院预赛:各单位自主确定。
(二)校区初赛: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赛人数确定获奖比例)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奖者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成绩纳入学院(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指标体系。
(三)校级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材料提交
(一)《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推荐名单》(附件1)(Excel版及学院签字盖章PDF版各一份)
(二)《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2)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三)参赛课程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及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PDF 版各一份。无统一模板要求,PDF文件以“学院+教师名+课程名+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命名。
(四)与三个教学节段(20分钟)教学演示相对应的PPT演示文稿(电子版),格式为4:3。PPT文件以“学院+教师名+节段名”命名。
(五)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3个教学节段的PPT,所有电子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教师名+课程名”命名。
以上材料请于6月1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H3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fwang@hit.edu.cn)。
其他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一帆 电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