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以下简称《招生办法》)(详见附件1),我校 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计划招收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均需申报(校外兼职博导不需申报),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2024年3月通过的博导不需要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如果硕导身份是2024年之前的需要申报硕导招生计划);2024年3月通过的硕导不需要硕导招生计划申报。
二、审核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哈工大研〔2021〕103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详见附件)。
2. 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审核标准(其余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审核标准按校本部对应学科分委员会制定的审核标准执行),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招生计划审核标准。
三、工作说明
1. 根据《招生办法》规定,学校进行导师招生计划审核,对导师发表文章、承担项目等基本要求,由学院制定标准并负责审核。学院主要领导为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核工作负责人,主管院长具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 导师招生名额由研究生院依据导师名下近3年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到账金额计算(参与人经费不算在内),详见《招生办法》附件“研究生导师招生科研经费标准”。纵横向经费只统计导师自己名下的到账经费,以威海校区科研处、财务处落账经费为准,2025年招生名额经费计算时间节点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如果有科研落账的导师请在此之前办理完毕。今后每年的招生经费计算时间节点都在上一年度的6月30日。
3. 博士生导师如果同时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须分别提交“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计划申报。
4. 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德育育人、学业指导、学风教育、日常管理等岗位职责。
5. 2025年年满60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年满57岁(即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硕士生导师(除已被批准可延长招生)将停止招生,不再参加招生计划申报。
四、审核标准制定及要求
1.导师招收研究生应该具备较强的学术指导水平和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具体情况,重点从导师的师德师风、研究生培养情况、发表文章、承担项目、科研成果和拟招收研究生的选题等方面进行招生计划审核,同时明确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审核的重点。
2.学校关于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基本要求如下:
(1)师德师风方面,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担负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职责。
(2)审核标准应为多元成果综合评价,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报告、科研获奖、国家(行业)标准、装备研制、技术鉴定等。成果表现出导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科技实践能力,学术文章可不做限制性要求。
(3)导师招生计划申报按其拟招收的学生类型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建议审核标准侧重如下:
招收学术型:科学研究能力突出,一般应有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招收专业型:科技实践能力突出,一般应有在研的行业或企业委托的应用类科研项目,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五、工作程序及日程
1. 6月24日~6月30日:导师名下经费科研落账。
2. 6月24日~7月2日:导师本人申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填写跨学科或学院招生计划申报表,签字后送交至招生学院,根据学院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3. 7月2日~7月7日,学院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核,根据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以及《招生办法》中导师限制招生、导师暂停招生的相关规定,确定本学院2025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硕士生导师名单,海洋学院还需报送2025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 7月8日,各学院将《2025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
5. 7月9日~7月11日,校区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复审,并公布评审结果,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其它事项
1. 未提交2025年度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审核未通过的导师,2025年不能招收研究生。评审结果由学院发布通知,告知到每位导师,研究生院备案不再发布结果通知。
2. 招生计划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孟老师,联系电话:5670625(校内短号8625)。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办法》(哈工大研〔2023〕232号).pdf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哈工大研〔2021〕103号.pdf
附件3: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系统填写说明--导师端.docx
附件4: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海洋科学学科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