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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阅读数:45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应用型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哈工大威研发〔2023〕5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校区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推进校区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多方参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平台的建设,现开展2024年度威海校区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威海校区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以校区为主体,优势学科为支撑,联合一家或多家具有优质资源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多学科相互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平台,是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及论文研究活动的主要场所。

2.申报基地应为校区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单位,合作单位应为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已联合校区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有长期稳定的研究生培养、项目合作及业务拓展潜力,能够实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对接,部分学科可以以专业学位群形式联合申报;

3.申报基地应具有一定的研究生承载规模和能力,具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所需高水平实践平台,有充足的研发项目和研发经费,相关设施与场所能够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开展创新实践、技术研发、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需求,学生受益面广;

4.申报基地的合作单位应具有一定数量适合担任研究生教学实践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行业导师),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5.申报基地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思政教育及安全教育,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条件等,并具有劳动人员保护和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6.优先考虑吸纳校区研究生就业;

7.优先考虑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研究员等研发平台的合作单位与校区共建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

8.基地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负责人。

二、基地主要职能

1.根据各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的平台设施,组织并指导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

2.根据学科技术发展需要,定期组织与基地联合开展研究生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和科技交流活动,让研究生了解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基本实践技能;

3.为研究生或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参与科技创新、科研项目提供平台支撑。

三、支持建设措施

1.由校区和合作单位共同设立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对已立项基地予以相应的支持,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仅限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所需的费用以及校企合作导师相关的人才培养支出

2.建设成效突出的基地,校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3.对于建设成果突出的基地,校区每年给予适量的运行经费支持,且对所在学科在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由各学院牵头组织,以学科为依托,各学院申报基地不超过1个。

2.各学院于1015日(周二)16:00前将申报表(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件,并添加目录)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邮件命名:XX学院+基地申报),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表送交至主楼339

3.研究生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对基地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根据专家意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

五、基地建设与管理

1.校区研究生处是校区负责基地管理的主管部门。

2.合作单位须为在基地学习期间的研究生发放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保险,对研究生开展思政、安全教育,并为有需要的研究生党员编入基地相应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3.基地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校区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经济数据采用上年度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用于对基地的动态监测,并作为期满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连续2年未按时报送数据的基地撤销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基地合作协议期为3年(1个建设周期)。合作协议到期后,校区与合作单位根据基地考核结果及双方合作成效,可续签协议,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未续签合作协议的基地自动终止合作并取消基地资格。

六、其他说明

1.具体基地建设目标与原则、基地主要职能、基地考核验收等内容,可查阅《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应用型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哈工大威研发〔2023〕54号)

2.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王一帆(电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30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立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