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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阅读数:32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6〕6 号)、《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06〕5 号),山东省教育厅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名单

具体结题名单见附件1。结题范围包括2021、2022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2020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方式

项目结题由研究生处集中组织,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结题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的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由研究生处会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三)材料报送。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于11月13日前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并上传佐证材料。

2.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3.研究生处将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的20%),用于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范围内学习和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

(二)对于校区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三)对于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四、有关说明

1.研究生处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评议,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结题答辩PPT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专家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结题项目“项目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及密码请联系研究生处王一帆(电话:5687411)获取。

研究生

2024年11月4日

结题项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