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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阅读数:600

各学院(系):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 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区2024年山东省有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包括: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

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

(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含专项项目)和重大项目。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均可申报)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申报学位论文需符合学校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不得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抽检不合格论文不得申报。

(二)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

1.申报范围: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申报。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2.申报要求: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优质研究生课程

1.申报范围及要求: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要求。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鼓励校企共建课程申报。

2.项目验收

优质研究生课程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各高校将验收情况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验收通过项目颁发电子版结题证书。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涉密除外)的,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四)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申报范围及要求: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要求。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鼓励校企共建案例库申报。

2.项目验收: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各高校将验收情况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验收通过项目颁发电子版结题证书。入选省级精品教学案例库(涉密除外)的,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五)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主持人、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一般应经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申报参考指南

(1)重大项目

A.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强省建设研究

B.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实践与研究

C.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研究

D.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研究

E.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

F.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G.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实践与研究

H.研究生培养全链条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研究

I.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研究

J.其他研究生教育相关重大政策研究

(2)重点面上项目

A.学位点与学科建设研究。包括学位点建设与质量保障、学位点评估、学科建设、学科评估等研究。

B.导师队伍建设研究。包括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岗位管理、指导能力提升、团队建设、交流培训及激励评价机制等研究。

C.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卓越工程师培养等研究。

D.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研究。包括研究生教材、课程及平台、专业学位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共享等研究。

E.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研究。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管理(保障)体系、专业实践环节监管和质量保障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等。

F.研究生招生录取改革研究。包括新形势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招生计划优化分配、招生规模与结构调整、招生考试自命题考试优化与管理、“申请—考核”制模式优化及监督等研究。

G.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包括研究生思政(思政课程)育人体系、学风建设与学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奖助体系、教育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研究。

H.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研究。包括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实践平台搭建、创新创业教育、职业发展等研究。

I.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包括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学术交流、来华留学生培养等研究。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依据申报项目依据模板填写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所在院系。院系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直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1)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学院在单位推荐意见处盖章。相关证明材料中,无须提交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和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材料,待校内评审公示后,由研究生处负责出具相关文件。证明材料中SCI、EI等收录论文可仅提交论文首页。

(2)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承诺书(所有申报人、导师均需签字)、单位推荐意见处(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单位审核意见处(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4)山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处(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2.申报人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员于11月13日(下周三)15:00前收齐相关申报材料,将推荐表、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H339),推荐表、申报书扫描版及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

3.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请务必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4.联系电话:5687411(短号7411)。联系人:王一帆。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5日

2024案例库模板.docx

2024创新成果(学术学位)模板.docx

2024创新成果(专业学位)模板.docx

2024教育教学改革模板.docx

2024优秀博士论文模板.docx

2024优秀硕士论文模板.docx

2024优质课程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