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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2025年度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立项通知

时间:2024-12-03    阅读数:1195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精神,瞄准我校四类新时代杰出人才培养目标,深化产教融合理念,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校区2025年度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具体建设要求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以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导向,发挥企业在人才队伍、设计、研制、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校企合作建课、联合授课,采用案例教学、真实情景实践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要求

1.校企合作组建教学团队,共同研究和编写教学大纲。校区教师主要提供理论知识和技术体系大纲,企业专家主要提供产业前沿信息、工程实践案例等素材,双方有效融合产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规范、工程理论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素质,形成卓有成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原则上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为本校教师和企业专家联合授课,线下授课,开课学期可为秋季或春季。面向入企研究生在企业开设的课程可由企业专家单独授课。所有开设课程应为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

3.课程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为校内教师,校内教师应至少独立讲授过一门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对全部课程内容及联合授课的企业专家负有监督责任。授课的企业专家政治立场正确,实践经验丰富,应为行业、企业技术骨干、高层管理人员。每位企业专家授课学时一般不少于4学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学院每学年须至少开设2门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

三、申请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学院对课程的内容、形式,及企业专家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能力等进行严格把关,相关审批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参考书必须经过学院教材委员会审查后使用,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学院初评后进行课程推荐(多人需排序)。

3.校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申请书》(附件 1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学院签字盖章pdf版。

2.XX学院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和签字盖章pdf版。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仅收取电子版,并由学院于1223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邮件命名“XX学院+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校企共建课程授课校内教师应通过校区研究生课程教学准入,企业专家应通过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准入。

2.研究生处将对获评立项的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进行质量督导,对于课程内容及授课专家稳定且授课效果好的课程第二年无需重新申报,可延续开课。对于学生评教和督导专家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课程取消第二年开课资格。

3.研究生处为完成授课的企业专家开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课程授课证明”。校区教师和企业专家联合授课的课程,课程学时计入教师授课学时。

4.课程负责人应不断完善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积极申报省部级、校级工程案例、课程教材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助推校企合作双向赋能,打造校企协同育人新范式。

5.各学院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的开课情况将计入研究生教育教学基础性工作考核。

6.研究生处将依据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成效,适当承担企业专家授课的差旅费。

7.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研究生处王一帆,电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4123

附件1 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2 XX学院校企共建研究生课程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