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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4    阅读数:227

各院(系、部)、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哈工大本〔2021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育人水平,校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经校区研究生处批准立项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项目,具体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验收和校区终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完成结题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照立项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负责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学的一线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基础,教学效果良好。

三、结题条件

1.实践成果。以项目立项审批为准,要突出项目建设与改革的实践应用成果。

2.研究成果。如论文、教材、著作等,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公开成果,项目参与人有相关成果,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项目”及项目编号。

四、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2.《结题验收书》(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

3.项目研究报告(word版),字数不低于8000字,内容应当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理论成果及实践措施推广应用及影响、研究建议等。

4.项目如有人员调整申请,需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PDF版)。

5.项目成果佐证材料(PDF版,所有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包括相关论文(论文封面、目录、正文)、著作、奖励、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及其他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

6.《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5,签字盖章PDF版),填写此表示按实际支出如实填写。

7.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签字盖章PDF版)。

五、材料报送

所有结题材料仅收取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并审查通过后,于418日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yfwang@hit.edu.cn(邮件与结题材料命名为“XX学院+课程思政教改结题”)。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校区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一帆

话:5687411

研究生处 

2025224

附件1:2023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结题名单.xlsx

附件2: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3: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4:项目人员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5: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6: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