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二、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校部机关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四分之一,项目申报限额总数在3个及以下的单位,校部机关管理人员可申报1项。
(二)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自筹经费项目一般不少于1/3,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四)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省经费资助。
(五)对近几年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尤其是已立项的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在省级项目立项中给予倾斜。
三、报送日期
请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纸质版、电子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于
联系人:
附件: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2.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