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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012/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时间:2012-12-13    阅读数:2247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学校有关要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确定如下。

一、复试比例及主要内容

(一)、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二)、复试笔试科目

  1、专业基础课:占150分。

  1)船舶静力学:(50分)

参考书目:《船舶原理》 盛振邦、刘应中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3年;

      2)船舶结构力学:(50分)

        参考书目:《船舶结构力学》 陈铁云、陈伯真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1990

      3)船舶阻力与推进:(50分)

参考书目:《船舶原理》 盛振邦、刘应中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3年;

      2、专业综合:占50分。

             下列专业课考题中(每门课程2道题)任选5道题,每道题分数为10

(只允许选答5道题)。

       1)船舶结构强度与规范设计,《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王杰德, 杨永谦 主编 国防工业出版社 1995

   2)船体振动基础,《船体振动基础》姚熊亮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2004 第一版

   3)船舶设计原理,《船舶设计原理》刘寅东 编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0

       4) 船舶操纵性与耐波性,《船舶原理(上、下)》盛振邦、刘应中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2004

       5) 船舶流体力学,《流体力学》,王家楣等,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5

       6) 船舶CAD/CAM技术,自编教材

      7)现代船舶建造技术,自编教材

       8) 船舶生产设计, 自编教材     

(三)、面试主要内容:

1)身心健康状态;

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3)对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课题的了解;

4)外语听力及口语;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

二、录取方式

1、参加本学科初试并达到学校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本学科的复试。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统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四门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