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上一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2013年首次评选范围为2011至2012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组织与实施
1. 各院系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与实习实践的单位共同推荐,于
2.研究生处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筛选,并将筛选结果报送至校本部,由校本部报送至教指委秘书处。
3. 领域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给予初审意见。
4. 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领域专家初审意见进行评审,并向教指委提出提名名单。
5. 教指委对提名名单进行审定,设立为期14天的公示期,通过后,发布表彰名单。
五、表彰与宣传
给予“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六、其他
各院系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并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一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二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doc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