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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时间:2013-04-11    阅读数:772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并着重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具体要求是: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
.在所从事工程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培养年限
    
工程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前两年内完成。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本部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应根据所在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课程的总学分应达到35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选修课16学分。
    
课程设置框架如下:
    1
.学位课(19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3学分)
    
其中:邓小平理论在工程企业中的应用(1学分)
    
自然辩证法(2学分)
   
2)第一外国语(5学分)
    
其中:基础外语(4学分)
   
3)基础数学课(3学分)
    
在以下两部分中任选其一:
     
高等工程数学(3学分)
     
数值分析(2学分)+工程数学(1学分)
   
4)学科基础课(6学分)
   
5)专业课(2学分)
    2
.选修课(16学分)
    
选修课主要是体现该工程领域前沿技术或工程应用基础知识的课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可根据需要从所在工程领域内设置的选修课中选取16学分的课程,其中要求有计算机应用类、管理类课程及其它相关学科课程。
四、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1
.论文形式
   
1)工程设计
   
2)研究论文
    2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策划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可以是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应对开题报告给予充分的重视。开题报告一般应在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可在学校或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进行开题报告工作。对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
    4
.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有关院(系)和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共同组织专家组(3~5人组成)进行。每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应向检查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要求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其指导教师及兼职导师应商议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使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的一年左右时间进行,可在学校或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进行该项工作。
    5
.论文撰写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论文形成过程中应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
    6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应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硕士研究生按照导师意见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工作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7
.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取得35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其论文经所在校区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一般采用双导师制,即每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我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教师)与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兼职指导教师,简称兼职导师)联合指导。并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及科学研究。通常在课程学习结束时进行指导教师确定的工作。
    
指导教师由学校有关院(系)在已正式备案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中选定,兼职导师由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推荐。担任工程硕士兼职导师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教师和兼职导师负责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过程进行全面指导。
    
兼职导师应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情况表》,并经学校有关院(系)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