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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山东省研究生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预备通知

时间:2013-05-09    阅读数:90

转发: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处(部、院):

根据《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拟于20136月进行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评选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评奖准备工作。要抓紧推进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进展,尽快做好各项已有教学成果的应用完善、推广、总结工作,尽可能争取出一批好的精品成果。要通过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成果推荐范围和要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拟推荐省级一、二等奖的教学成果需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鉴定,对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评价优良。

需要鉴定的成果属于山东省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省和学校立项项目)的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项目成果鉴定书;自选课题或其他成果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成果鉴定书》(鉴定书附后)。

三、拟提交成果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可在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

(二)拟推荐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学资料(包括正式出版的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请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评审及报送材料时间等另行通知。

附件:省级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

     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山东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2013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