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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3-06-28    阅读数:373

研院发[2013]32

各院(系):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并培养研究生为国家建设努力学习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决定在2013届硕士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硕士研究生。请各院(系)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为2013届硕士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评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和有关导师等人组成评选小组并提出初选名单。

2、各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初选名单,确定各单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推荐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3、推荐人选要求在校期间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意识,能为学校和学生热情服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0%,学位论文成绩获得优秀或良好。

4、优秀硕士研究生分为金奖和银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院(系)毕业生总数的10%,其中金奖数量不超过5%。优秀硕士研究生金奖获得者学位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5、请各院(系)于71到研究生处H341办公室领取《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并于72下班前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和《优秀硕士研究生院(系)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材料报研究生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孟老师,联系电话5687612

附件:优秀硕士研究生院(系)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