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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4-06-16    阅读数:379

校学位201413

各院(系):

根据黑教育科技中心函20121号《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4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执行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本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认证。

二、认证范围

20141月至20147月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在此期间不能获得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不允许报名。

三、认证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院(系)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并出具《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为中文认证报告)。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定者以适当方式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查询。

认证结束后发放认证报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于2014717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4724日后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认证报告,已离校的学生请自行安排同学或朋友代领;非全日制研究生认证报告随学位证书一起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获得学位,学位认证报告将返回教育部学位中心销毁,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报告信息删除,并退还认证费用。

四、具体安排

请符合认证条件的并愿意参加学位认证的研究生填报《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申请表可手写也可打印,但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在2014619之前将《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及100元认证费报各院(系)教学秘书。

各院(系)汇总填写《2014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名清单》,于2014619之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清单纸质及电子版统一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并将认证费统一交到研究生处H341,联系人:老师,电话5687612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上报数据统一将申请表汇总表、“清单”、认证费报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上报省里的学位认证报告的相关数据将根据院(系)上报清单中的学号从研究生系统中提取,请各院(系)确保学生本人学号及学位认证涉及的相关信息在研究生系统中的正确性。

特此通知。

附件:学位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20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