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转发如下,我校本次需要评估验收的五个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海洋化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处(附件2和附件3报送时每个学科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msj@hitwh.edu.cn。联系人:孟姝君,电话5687612。
研究生处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
鲁教高函〔2015〕9号
有关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11〕7号),我厅拟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成效、发展水平及潜力;
(四)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创新;
(五)项目建设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六)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估验收范围、方式
(一)根据评估验收内容,依据项目建设规划和建设任务书,对“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各个项目建设与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按附件1的提纲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二)各高校组织专家开展自我评估验收,填写附件2和附件3,对每个建设项目打分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必要时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送材料:
1.“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以学校名义正式行文,提纲见附件1)。
2.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终期评估验收表(见附件2)。
3.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见附件3)。
(二)各高校要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认真组织自评估工作,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数据和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直接按验收结果不合格处理。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