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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6-06-15    阅读数:728

各院(系):

为不断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决定在2016届硕士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硕士研究生。请各院(系)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1、评选范围为2016届硕士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评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和有关导师等组成评选小组并提出初选名单。

2、各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初选名单,确定各单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推荐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3、推荐人选要求在校期间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意识,能为学校和学生热情服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0%,学位论文成绩获得优秀或良好。

4、优秀硕士研究生分为金奖和银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院(系)毕业生总数的10%,其中金奖数量不超过5%。优秀硕士研究生金奖获得者学位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5、请各院(系)将《优秀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于623前交研究生处,并领取《哈尔滨工业大学登记表》,并于624下午下班前将填写好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书面材料报研究生处。

附件:优秀硕士研究生汇总表下载:

优秀硕士研究生汇总表.doc(备注栏填写导师姓名、发表小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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