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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9    阅读数:10


各院(

2016年以来,山东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办法

项目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查。

三、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2),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四、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以下称《结题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材料,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需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3.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应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附件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相关附件.doc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