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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2024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3-05-19    阅读数:12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行2024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研院发[2023] 18号)文件要求,现将威海校区2024年度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一、组织及审核标准的确定

1、博导 2024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由导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把关,并上报对应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申报海洋科学学科博士招生计划的博导初审在威海校区海洋学院。

2、海洋学院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具体情况,参照本通知,重点从导师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在研项目、硕士生培养情况和拟招收硕士生的选题等方面制定本学院硕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

各学科分委会量化条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看。

3、我校博导如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需在系统中申报,并填写依托项目及企业合作导师等相关情况。如目前没有计划,且具备本年度博士招生资格,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可补报,但须重新完成院系审核流程后方可招生。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兼职博导及2023年新增校内博导

兼职博导和2023年通过博导资格审核的校内教师,无需填写招生计划。

22022年及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内博导

2022年及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内博导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看校级和招生计划所在学院学科分委会量化条件,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招生计划,填写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4 年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长、准聘岗的博导(含按长、准聘岗待遇人员,见附件1)、近三年获得校优博称号的指导教师(不含副导师)及2022年度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导,填写《申报表》- II,其他导师填写《申报表》- I

海洋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博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确定本学院2024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导名单。

鼓励学院采取交流研讨的方式,组织学科对导师拟招收博士生的选题情况进行集体讨论。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校本部学科的博导招生计划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各学科要求。

2、威海校区时间安排(仅受理申报海洋科学学科博导招生计划)

519日—522日:个人申报,整理佐证材料(含科研项目经费到账证明),将申报表和所有佐证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

523—525日:海洋学院审核。拟跨海洋科学学科招生的导师还需要提交到海洋学院审核。

526日前:海洋学院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系统导出的电子版一份(命名方式:博导招生—学院简称姓名);学院审核通过的《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2025年本学院博导招生计划申报量化指标(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处。

530—531日:校区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619日前,研究生院公布评审结果。

四、相关事项

1、研究生系统招生计划申报过程及填写说明详见系统填写页面。

2、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计划申报,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该学科或学院招收博士生。

3、学校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职责要求,研究生导师要全职在校完成所指导研究生的全程培养工作。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议已有离职计划的研究生导师不要继续招收研究生。

4、未提交2024年度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审核未通过的博导,2024年不能招收博士生。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学院,不进行公布。

52024年年满61岁(即196311日以前出生)的校内博导(除已被批准可延长停止招生年龄的博导外)将停止招收博士生,不再参加招生计划申报。

6、双基地教师应在招生所在学科进行招生计划申报。

7、招生计划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5670625

 

                                                                            研究生处

2023519

 

附件1威海校区长聘准聘名单20230519.xlsx

附件2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docx